政府重視校車安全才有保障
作者:clcarcn 日期:2015-01-12 瀏覽:1907次
2014年7月10日下午5時左右,湖南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僑村樂樂旺幼兒園所屬的一輛校車在送幼兒回家途中,經過與長沙市交界處的長沙岳麓區含浦街道干子村時翻入水塘。11日凌晨3時許,涉事校車被打撈上岸,確認造成11人遇難,其中幼兒8名。慘劇的發生,導致包括8名幼兒,3名成年人在內的共計11人遇難。而這11個人的背后,必然是幾十個家庭陷入痛苦的深淵當中。事故發生以后,當地有關部門的反應和以前遇到類似事故的時候大同小異,又是“無比重視”,又是“積極善后”。即便“無比重視”和“積極善后”是應該的,但是能夠挽回這11條無辜的生命嗎?
記者的意思并不是說事故發生以后,當地不應該重視,不應該善后,而是希望這樣的“無比重視”能夠前移,那樣我們寧愿不要這個“積極善后”。初步調查顯示,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有三個:一是車輛超載,核載7人的車輛,最終載了15人,其中4個孩子提前下車,幸運地躲過了一劫;二是車輛本身就不是校車,而是由面包車改裝的,并沒有校車資質;三是事發校車的司機上崗僅幾天時間,對校車行駛線路不熟悉,缺乏必要的校車駕駛培訓。以上這三個原因,看著新鮮嗎?其實一點都不新鮮了,甚至可以說,最近幾年全國范圍內發生的校車安全事故,基本上都是和校車不合格、車輛超載、駕駛員操作失誤等幾個原因有關。問題就在于,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就是這么幾個,為什么卻總是避免不了呢?如果當地的教育、交通等政府部門真的“無比重視”,如果地方政府真把校車安全當回事去關注,去管理,去規范,何至于情節幾乎一模一樣的悲劇,換個時間和地點就再次重演?對于頻頻發生的校車安全事故,對于因為校車安全事故導致的悲劇,有觀點認為,政府要加大對校車的資金投入,將統一的校車體系建設寫入政府公共服務的目標,才能從根本上杜絕校車安全隱患。這么做當然很好,但即便是限于地方政府的財力,還不能做到如此大包大攬,一蹴而就,但在目前這個階段,至少應該積極承擔起管理、規范和監督的責任來。一輛改裝的,根本沒有校車資質的車輛天天跑在路上接送學生,教育部門為何視而不見?該車嚴重超載一倍還多,交通部門為何視而不見?只有政府對這些問題重視了,那才是真的重視;只有把這些問題解決了,才能避免下一次悲劇的發生。如果政府的“無比重視”不能盡快前移,把潛在的校車安全隱患消除掉,什么都等到事故發生了才大放馬后炮,那一切都晚了,至少對那些死者來說,太晚了。